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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多特信經

Translated by Dr. Charles Chao D. D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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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信經是1618年在荷蘭多特召開的議會中完成的,當時阿民 念派在教會中制造了許多紛爭,他們不接納加爾文的救恩神學觀 點,不認為神在人的救恩上有主權。阿民念提出: 1. 神的揀選與否在于瓷預見人是否有信心。 2. 雖然只有信的人才能得救,但基督已為所有的人死。 3. 人極其敗壞,若非神賜下先在的恩典而起信,否則人不 能行善。 4. 人可以拒絕神拯救之恩。 5. 真正重生之人不一定在信仰上確被保守。 為了解決此爭辯,荷蘭國會在1618年召開一全國性的會議, 並邀請各國改革宗教會的代表參加;當時有35位本地的牧師,幾 位長老,5位神學家,18位國家顧問,及27位外國代表列席,包括 蘇格蘭、英格蘭、比利時、瑞士、法蘭西等。阿民念派本以為將 以平等的身分共同參與會議,從沒想到竟處于被告,且要為自己 辯護的地位。議會為保守加爾文信仰傳統,判定阿民念派的五項 提案為錯誤,並完成《多特信經》,規定加爾文派教理五項,是 加爾文預定論全備的推演: 1. 神無條件的揀選及人的信皆為神的恩典。 2. 雖然基督的死足可贖全世界人的罪,但贖罪的功能 只臨到神所揀選的人。 3、4.世上所有的人都墮落了,不能自救,只有在神的主權 和恩典中被召的人,才能重生並且經歷生命的更新。 5. 神所呼召的,瓷必保守到底,所以信徒即使在極大的 軟弱中,仍能有救恩的確據。 此信經對荷蘭改革宗教會有極大的影響。而30年后完成的《 韋斯敏斯德信條》(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)也是建立在它的神學根基上。 多特信經 (于一六一八年與一六一九年為在多特所召開的荷蘭改革宗教會 全國總會所批準。) 第一項教義 論神的預定 第一條 因眾人在亞當里都犯了罪,受咒詛,當受永死,所以神若令眾人 滅亡,因罪的緣故而被定罪,瓷也不算不公義。根據使徒保羅在 羅馬書三章19節說:“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 判之下。”又在23節說:“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 。”又羅馬書六章23節說:“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。” 第二條 但“神差遣瓷的獨生子到世間來,神的愛就在此顯明了,叫一切 信瓷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”(約壹四9;約三16) 第三條 為了使人相信,神便在瓷自己所定的時刻,本著瓷的恩慈,將傳 這大喜信息的使者,差派到瓷所預定要傳的人中間;由于他們的 傳講,人便悔改並相信釘十字架的基督。羅馬書十章14- 15節:“然而人未曾信瓷,怎能求瓷呢?未曾聽見瓷,怎能信瓷 呢?沒有傳道的,怎能聽見呢?若沒有奉差遣,怎能傳道呢?” 第四條 神的忿怒常在那些不信此福音的人身上。但那些憑真實活潑的信 心接受福音,並相信救主耶穌的人,卻蒙瓷拯救,脫離神的忿怒 ,脫離死亡,並得到加在他們身上的永生恩賜。 第五條 此不信以及其他眾罪的原因與罪孽,並不在于神,乃在于人自己 ;然而相信耶穌基督,並因瓷而得救,乃是神白白的恩賜,因為 經上記著說:“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于自 己,乃是神所賜的”(弗二8)。腓立比一章29節:“因為你們蒙 恩,不但得以信服基督”等等。 第六條 有些人從神領受了相信的恩賜,有些人則否,這都是出于神永遠 的定旨,“這話是從創世以來,顯明這事的主說的”(徒十五18 )。“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,照著瓷旨意所預定的”( 弗一11)。神按著這定旨,本著慈愛軟化選民的心,不拘他們如 何固執,也使他們相信;而任憑那非被揀選者,為他們自己的邪 惡與硬心受神公義的審判。在此特別顯示,那共同陷入滅亡中的 人所有深奧、慈愛,同時又公義的區分;或顯示揀選與遺棄的定 旨,乃啟示在神的話語中,雖然那些謬妄、不潔與不堅固的人對 神的定旨加以強解,就自取敗壞,可是對聖潔與敬虔的人,卻給 予不可言喻的安慰。 第七條 揀選是神不變的旨意,借此神在創立世界以前,只是出于瓷的慈 愛,按著瓷主權的美意,從全人類中,就是由于自己的錯謬而墮 落,從他們原始無邪的狀態,而墮入罪惡與敗壞中的全人類,瓷 揀選一定的人數而得基督的救贖,這位基督就是從永恆神所派定 的選民的中保與元首,並為選民得救的根基。 此被選的人數,雖然在本性上比別人沒有強到哪里,也不配 ,反陷于共同悲慘的命運中,可是神卻定意將他們給予基督,被 瓷救贖,有效地呼召他們並吸引他們,借著聖經和聖靈與神有交 通,賜給他們真實的信心、稱義與成聖,在與瓷兒子的交通上得 蒙全力的保守;最后,為彰顯瓷的慈愛,並瓷榮耀的恩典得著稱 贊,就使他們得榮耀;正如經上記著說:“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 前,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瓷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 ;又因愛我們,就按著自己旨意所喜悅的,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 督得兒子的名分,使瓷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;這恩典是瓷在瓷愛 子里所賜給我們的”(弗一4-6)。又在別處說:“預先所定下的 人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,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 們得榮耀”(羅八30)。 第八條 並非有各種不同揀選的定旨,只有一個同一的定旨,就是關乎所 有那些在舊新約之下要得救的人;因為聖經宣稱神所喜悅、所預 定的旨意只有一個,按此旨意,瓷從永遠揀選我們得恩典與榮耀 ,得拯救並得救之法,就是瓷所安排我們要行在其中的。 第九條 此揀選並非根據預先所見之信,以及信心的順服、聖潔,或在人 里面看見任何其他美好的品格與氣質作為得救所依靠的先決條件 ;因此神的揀選才是各種得救后的美德,即如從此而來的信心、 聖潔以及其他得救的恩賜,最終得著永生作為蒙選的果效,按著 使徒保羅所說:“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(不是因為我們已經), 使我們在瓷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”(弗一4)。 第十條 神的美意乃是此恩慈揀選的惟一原因,這並不在乎神揀選一些人 ,是出于人行動中一切可能的品格,作為得救的條件;而是出于 瓷樂意從罪人的群眾中,收養某些特作自己的子民,如經上記著 說:“雙子還沒有生下來,善惡還沒有作出來”等等;又對利百 加說:“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。”正如經上所記:“雅各是我所 愛的,以掃是我所惡的”(羅九11-13)。“凡預定得永生的人 都信了”(徒十三48)。 第十一條 神既然是全智、不變、無所不知、無所不能的,所以瓷所作的揀 選,既不能受挫,也不能改變、收回或作廢;選民既不能被遺棄 ,人數也不能被減少。 第十二條 在適當的時候,蒙選召的人,對于他們永遠與不改變揀選的確知 上,會有些不同程度與各種大小,這並不是由于好奇問難地窺探 神隱秘和深奧之事而來,乃是由于他們聖潔、屬靈地觀察到自己 里面有聖經所指出蒙揀選的確實果子 即如在基督里真實的信心, 兒子一般的敬畏,為罪的憂傷,飢渴慕義等。 第十三條 此蒙揀選的意識與確定性,會叫神的兒女每日在神面前更謙卑, 更贊美瓷的深恩厚愛,並潔凈自己,就是要報答瓷首先向他們所 彰顯如此的大愛。想到此揀選的教義,決不能叫人忽視神的命令 ,或沉緬于肉體上的安全;以上所說這些,由神公正的審判看來 ,乃是那些不行選民之道的人,對揀選之恩存輕率的假設,或存 虛妄的與放肆的輕薄所得的結果。 第十四條 神按其至智旨意揀選的教義,既由先知、基督自己與眾使徒所宣 布,並清楚地在舊新約聖經中啟示出來,所以仍須于神的教會中 ,適時適地予以發表,因為這是特別為教會預備的,應存敬畏的 心,以分辨虔誠的態度,為求神至聖之名的榮耀,來鼓勵並安慰 瓷的子民,而不虛妄地企圖去查考至高者的隱秘作為。“因為神 的旨意,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”(徒二十27)。“深 哉!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。瓷的判斷何其難測!瓷的蹤跡何其難 尋!誰知道主的心?誰作過瓷的謀士呢”(羅十一33-34)? “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:不要看自己過于所當看的; 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,看得合乎中道”(羅十二3? 罷樣,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瓷的旨意是不更改的, 就起誓為証。借這兩件不更改的事,神決不能說謊,好叫我們這 逃往避難所,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” (來六17-18)。 第十五條 我們之所以特別注意並推舉揀選之永遠與白白的恩典,乃是因為 聖經明明的見証,並不是所有的人,乃是一些人蒙揀選,而其他 的人由于永恆的定旨被遺棄;這些人都是出于神的主權、極公義 、無可指摘與不變的美意,預定了將他們棄置于他們自己所投入 共同悲慘的境域中,並不將得救的信心與改正的恩典賜給他們; 反而在瓷公正的判斷中任他們自行己路;最后,為了宣揚瓷的公 義,永遠定他們的罪又刑罰他們,這不僅是因為他們的不信,也 是因為他們所有別的罪。這就是遺棄的預旨,這決不使神成為罪 惡之源(連有這種念頭也是褻瀆的),反而宣布瓷是可畏的、 無可指摘和公義的審判者與報復者。 第十六條 那些尚未被神有效地造成經歷在基督里活潑的信心,內心有確切 把握,良心的平安,像兒子一般誠懇的順服,和借基督榮耀神的 人,應當堅持使用神所指定的這些蒙恩之道(法),在我們里面 生發這些恩賜,不該為了以上所提的遺棄而驚慌,也不應該把自 己列入被棄者之中,乃當殷勤恆常使用這蒙恩方法,並存著熱望 ,敬畏謙虛地等候更豐盛恩典的時期來到。凡誠心願意歸向神, 惟願討神喜悅,並願身體脫離死亡,還沒有到達所盼望聖潔與信 心程度的人,更不必因遺棄的教義而驚懼;因為慈愛的神已經應 許,將殘的燈火瓷不吹滅,壓傷的蘆葦瓷不折斷。但是這教義對 那些忽視神與救主耶穌基督,沉緬于世界和肉體快樂,尚未誠懇 歸向神的人,才真是可怕的。 第十七條 既然我們是從神的話語來辨明神的旨意,而神的話証明信徒的兒 女是聖潔的,不是由于他們的本性,乃是由于他們同父母所承受 的恩典之約,所以愛神的父母,當神按其美意將他們的子女于嬰 孩時期召去時,決無理由懷疑他們的蒙選與得救。 第十八條 對那些因揀選白白的恩典,與遺棄公正的嚴厲而不平的人,我們 要像使徒保羅回答說:“你這個人哪!你是誰,竟敢向神強嘴呢 ”(羅九20)?又引証我們救主的話說:“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 我的意思用嗎”(太二十15)?因此,對這些神秘要本著聖潔景 仰的心,我們要用使徒保羅的話驚嘆說:“深哉!神豐富的智慧 和知識。瓷的判斷何其難測!瓷的蹤跡何其難尋!誰知道主的心 ,誰作過瓷的謀士呢?誰是先給了瓷,使瓷后來償還呢?因為萬 有都是本于瓷,依靠瓷,歸于瓷。願榮耀歸給瓷,直到永遠。阿 們”(羅十一33-36)! 關于揀選與遺棄的真實教義已經解說了;總的來說是反對以 下的錯謬: 一、有人教導說:神的旨意是拯救那些要相信並在信上堅持 而順服的人,這是揀選人得救的整個與完全的預旨,關于此預旨 在神的話語中並未啟示其他別的。 因為這些欺騙的話明明與聖經相反,聖經說神不但拯救那些 要相信的人,瓷也從永遠揀選某些特定的人,超過別人到了時候 要賜給他們在基督里的信心與恆忍;正如經上記著說:“你從世 上賜給我的人,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”(約十七6)。“凡預 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”(徒十三48)。又說:“就如神從創立世 界以前,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瓷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 瑕疵”(弗一 4)。 二、有人教導說:神揀選人得永生的種類不同:有一般的與 不確定的,有特殊的與確定的;而后者照樣是不完全的,可反悔 的,不確定的與有條件的,或是完全的不可反悔的,確定的與決 定的。同樣,有一揀選得信心,另外是揀選得救,所以揀選可以 得到稱義的信心,未必然是確定的而得救。因為這都是人心的幻 想,不照聖經而有的發明,以此來敗壞揀選的道理,並破壞了我 們救恩的金鎖鏈:“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又 稱他們為義,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”(羅八30)。 三、有些人教導說:神的美意與目的(論此聖經在揀選的教 義中提到)並不包括在揀選中,說神揀選某些人而遺棄某些人, 乃是說瓷從可能的條件下揀選人(在其中也有律法的行為),或 從事物的次序中揀選,從信心的作為上揀選;同時因其不完全的 順服作為得救的條件,而神要恩慈地考慮這些,作為完全的順服 ,並且認為值得永生的賞賜。這種錯謬的說法破壞了神的美意與 基督的功勞,使之失去效力;而人從恩慈的因信稱義,並從聖經 的單純性,被無用的問題而奪去,而使徒保羅的宣稱被認為是不 真實的:“神救了我們,以聖召召我們,不是按我們的行為,乃 是按瓷的旨意和恩典。這恩典是萬古之先,在基督耶穌里賜給我 們的”(提后一9)。 四、有些人教導說:因信蒙選的條件事先已經要求了,即是 說人應當正確用此自然之光而敬虔、謙卑、溫柔而配得永生,正 如這些事才是揀選所靠賴的。因為這正是伯拉糾所教導的,與使 徒的教義正相反,保羅寫著說:“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,放 縱肉體的私欲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,本為可怒之子, 和別人一樣。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,因瓷愛我們的大愛,當我 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,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,(你們得救 是本乎恩)。瓷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天上, 要將瓷極豐富的恩典,就是瓷在基督耶穌里向我們所施的恩慈, 顯明給后來的世代看。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 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于行為,免得有人自夸” (弗二3-9)。 五、有些人教導說:某些人在揀選而得救上不完全與未決定 之事發生,乃因未見到他們的信心、聖潔、敬虔,就是才開始或 已繼續一段時間的緣故;但那些完全與決定揀選之發生,乃因預 先見到他們在信心上的堅忍、歸正、聖潔與敬虔;又因蒙揀選之 人比未蒙揀選之人更蒙恩,更值得;因此信心、信心的順服、聖 潔、敬虔與堅忍,並非不變之揀選得救的結果,乃是事先見到所 要求的條件為那些蒙揀選的所履行。 以上所說完全與聖經相反。聖經所說的常包括與此相似的聲 明:揀選並非出自行為,乃是出于那人的主。“神揀選人的旨意 ,不在乎人的行為,乃在乎召人的主”(羅九11)。“凡預定得 永生的人都信了”(徒十三48)。“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 基督里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瓷面前成為聖潔”(弗一4)。“不 是你們揀選了我,是我揀選了你們”(約十五16)。“既是出于 恩典,就不在乎行為”(羅十一6)。“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 我們,差瓷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”(約壹 四10)。 六、有些人教導說:並不是每一被選得救之人是不變的,乃 是有些被選之人,雖有神的預旨還是滅亡,而且真的滅亡。由于 這種大錯,而使神成為可改變的,並破壞了敬虔之人從他們蒙選 的可靠中所得的安慰,而且與聖經相沖突;聖經教導說,蒙揀選 之人永不能隨流失去(太廿四24);基督永不能失落父所賜給他 的人(約六39);而神也榮耀他所預定、所召、所稱為義的人( 羅八30)。 七、有些人教導說:我們今生不知道永遠被揀選至榮耀里的 事,也無果實,這一切都在乎改變與不確實的情況。說這不確實 的話實在是荒謬的,也與聖經不符。聖徒由于他們蒙揀選與使徒 一同快樂,贊美神恩。以弗所一章說按照基督的訓誨,因名字記 載在天上與瓷的門徒一同歡喜,路加也說要因你們的名字記錄在 天上歡喜(路加十20)。他們也以蒙揀選的確知來面對魔鬼的火 箭,說“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”(羅八33)? 八、有些人教導說:神並沒有僅憑他公義的旨意,決定任憑 人留在亞當的墮落中,與被定罪的共同情況中;或遺棄什麼人, 以致得不到信心與歸正所必需的恩典上的交通。為此有神確定的 預旨:“神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,要叫誰剛硬,就叫誰剛硬”( 羅九18)。耶穌又回答說:“因為天國的奧秘,只叫你們知道, 不叫別人知道”(太十三11)。同樣:“耶穌說,父啊,天地的 主,我感謝你,因為你將這些事,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,向嬰 孩就顯出來。父啊,是的,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”(太十一25- 26)。 九、有些人教導說:神為什麼把福音傳給一個人,而不給另 外一個人,並不僅是出于神的美意,乃是由于一個人比另外一個 人更好,並更值得接受福音的事實。為此摩西反對,他對以色列 說以下的話:“看哪!天和天上的天,地和地上所有的,都屬耶 和華你的神。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,愛他們,從萬民中揀選他 們的后裔,就是你們,像今日一樣”(申十14- 15)。基督說:“哥拉汛哪,你有禍了!伯賽大啊,你有禍了! 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,若行在推羅、西頓,他們早已披麻 蒙灰悔改了”(太十一21)。 第二項教義 論基督的死,和人借此所得的救贖 第一條 神不僅極其慈愛,瓷也極其公義。瓷的公義要求(正如在瓷的話 語中所啟示的),所犯敵擋瓷無限尊嚴的罪應受刑罰;不但身體 靈魂受暫時的,而且要受永遠的刑罰;這刑罰除非滿足神的公義 ,是不能逃脫的。 第二條 既因我們自己不能補償,也不能救自己脫離神的忿怒,所以由于 無限的慈愛,樂意賜下瓷的獨生子作我們的保人,成為罪,為我 們受了咒詛,並替我們補償了神的公義。 第三條 神兒子的死是為罪所獻唯一和最完全的祭與補償;它有無限的價 值,足以補償全世界的罪。 第四條 由此可見基督之死的無限價值與尊嚴的理由,乃因受死者非僅一 真實的人與一完全的聖者,而且是神的獨生子,與聖父和聖靈有 同一永遠與無限的本質,這本質使瓷有資格作我們的救主;又因 為瓷是本著為我們的罪,擔當我們的罪,而受神的忿怒與咒詛而 死的。 第五條 此外,福音的應許乃是:凡相信釘十字架基督的人,不至滅亡, 反得永生。此應許以及吩咐人悔改相信的命令,應當毫無區分地 向萬國萬民宣揚公布;因神是出于瓷的美意,向他們傳揚福音。 第六條 而許多蒙福音呼召而不悔改,也不相信基督,反倒在不信中滅亡 ;這並不在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獻的祭有任何缺失或不足,乃要 完全歸罪于他們自己。 第七條 但凡真實相信,並借基督之死從罪惡與滅亡中得蒙拯救的人,只 是有由于神在基督里從永遠賜給他們的恩典才得此恩典,並非由 于他們自己的任何功德。 第八條 因為這是父神主權的旨意,與極恩惠的意願與目的,叫瓷兒子極 寶貴之死的復蘇與拯救的效能臨到所有選民,將稱義信心的恩典 唯獨賜給他們,借此使他們確實得救;那就是,神的旨意乃是叫 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,堅固了新約,並有效地從各民、各族 、各國中拯救那些(唯獨那些)從永遠蒙選召的人得救,就是聖 父所賜給瓷的那些人;瓷又賜給他們信心,這信心連同聖靈所有 其他的恩賜,都是瓷借瓷的死所買來的;又除掉他們的原罪與本 罪,不拘是他們相信以前或以后所犯的罪,都一並除清;並且既 然信實地保守他們到底,就至終無瑕無疵,把他們帶到神面前, 得享永遠的榮耀。 第九條 此對選民的旨意是從永遠的愛所發出的,從世界之始以迄今日已 經具有權能地完成了,以后要繼續完成;雖然有陰間權柄所有無 效的反抗,但選民在適當的時候就被集合成為一體,成為信者所 組成的教會,這教會的根基就是基督的血。這教會要以堅貞的愛 來愛瓷,並忠實地服事他們的救主,瓷如新郎為新婦在十字架上 舍命,並在今世直到永遠贊頌瓷。 此真實的教義已解釋清楚,總會反對以下錯謬: 一、有些人教導說:父神曾預定瓷的兒子死在十字架上,並 沒有確定的預旨去拯救任何人,所以基督由瓷的死所賺來的必須 性、恩益與價值已經存在,並在其各部分中保持完整,甚至所賺 來的救贖向來未用在任何人身上也是這樣。這說法是藐視父神的 智慧與耶穌的功勞,並與聖經相沖突。救主耶穌曾說過:“我為 羊舍命,我也認識他們”(約十15、27)。關于救主,先知以賽 亞說:“耶和華以瓷為贖罪祭。瓷必看見后裔,並且延長年日, 耶和華所喜悅的事,必在瓷手中亨通”(賽五十三10)。最后, 這也與我們的信條相沖突;根據這信條,我們相信聖而公之基督 教會。 二、有些人教導說:基督之死的目的,並不是借著瓷的血堅 固了新約,只不過是為父神獲得了與人立此約的權利,或借恩典 或憑行為,討神的喜悅。此與聖經矛盾,因為聖經教導說,基督 已成為更美之約的中保,那就是新約,就是由基督的死所立的約 。“既是起誓立的,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”(來七22)。 “為此,他作了新約的中保,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 罪過,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”(來九15)。“因 為人死了,遺命才有效力;若留遺命的尚在,那遺命還有用處嗎 ”(來九17)? 三、有人教導說:基督借著瓷的補贖,即未為任何人獲得救 恩,也未獲得信心,借此基督的補贖而有效地得救;乃是為父神 獲得了權柄或對待人的完全旨意,並附帶新條件願意順服,全在 乎人的自由意志,並因此或許無人,或許所有的人能履行這條件 。以上這些說法乃是太輕視基督的死,毫未承認基督之死所獲得 極其重要的果實與恩益,這乃是伯拉糾派錯謬的復活。 四、有些人教導說:神借基督之死的和解,與人立了恩典的 新約,並不包括我們借信心接受基督的功勞,在神面前稱義而得 救,乃是事實上,神取消了完全順服律法的要求,認為信心本身 以及信心的順服(雖然不完全)作為律法的完全順服,並視為借 著恩典得永生的賞賜。這與聖經相反:“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 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 耶穌的血,借著人的信”(羅三24- 25)。以上所說的那些,乃是可惡的索西奴派的人在神面前稱義 的新奇方法,是與全教會的一致意見相左。 五、有些人教導說:所有的人都在和好的狀況中被接納,並 得到恩約之恩,所以無一人為原罪之故而被定罪,既然無一人因 此而被定罪,所以一切的人都脫離原罪。這種意見與聖經沖突, 聖經教導說:“我們本為可怒之子”(弗二3)。 六、有些人教導說:有人在憑功德與支取之間作區分,結果 他們將這教訓放在老實與無經驗之人的心中,說神將基督之死所 得之恩益同等地應用在所有的人身上;雖然有的人得到罪的赦免 ,有的人則否,這種不同乃在乎他們的自由意志,因他們的自由 意志毫無例外地取得恩典,並不在乎神特別的施恩,就是神用大 能在他們中間所作的工,以致他們比別人能得到此恩典。這些話 雖然他們偽裝是出于善意,提出此分別,其實是企圖將伯拉糾派 錯謬之毒放在人們的心中。 七、有些人教導說:基督不能,不需要,也並未為那些神所 愛並揀選得永生之人而死,因為這些人不需要基督的死。這些人 所說的與使徒保羅相反,保羅說:“基督愛我,為我舍己 ”(加二20);又說:“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 為義了。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”(羅八33- 34)。也就是為他們,救主說:“我為羊舍命”(約十15)。又 說:“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,這就是我的命令。人 為朋友舍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”(約十五12-13)。 第三與第四項教義 論人的敗壞,歸向神及其方式 第一條 人原是照神的形象造的,他對于他的創造主和聖靈的事上具有真 正與拯救的知識。他的心與意志是正直的,他的一切情感是純潔 的,全人是聖潔的;但他因受魔鬼的煽動就背叛了神,又誤用了 自己意志的自由,就喪失了這些優美的恩賜;相反地把自己陷入 內心的盲目,可怕的黑暗、虛空和判斷的謬妄中,在內心與意志 上變為邪惡、背叛、頑固、情感不潔。 第二條 人墮落后按照自己的形象生兒育女,一敗壞的族類產生了敗壞的 子孫。因此亞當所有的后裔,除了基督之外,都從他們的始祖承 受了敗壞,並不是由于模效,如古時伯拉糾派所說的,乃是由于 邪惡本性的傳殖。 第三條 因此所有的人都生在罪中,本為可怒之子,不能行拯救自己的善 事,傾向邪惡,死在罪及其捆綁中,若沒有聖靈的重生之恩,他 們既不能,也不願歸向神,既不能改革本性的敗壞,也不能傾向 于改革。 第四條 然而,人墮落之后,在他里面還保留自然之光的余輝,借此他對 神,對自然之物,和善惡之分還擁有些知識;對德行、社會的治 安,仍能維持外部的善良行為。但這自然之光不足以領人對神有 得救上的知識(不能認識神),不能領人得到真正的改變,而且 在自然和民事上他們也不能正確使用這知識。尤有甚者,人在各 方面把這光完全弄暗了,在不義中把它給壓住了;如此他在神面 前情不可原,無法推諉。 第五條 我們要同樣去看神借摩西之手交給瓷的選民猶太人十條誡命的律 法。雖然借著律法顯明罪惡之重大,並使人更加知道罪,但是它 不能指出救法,也不能賦予力量,解救他脫離悲苦,並且既因肉 體上的軟弱,而把犯罪者置于咒詛之下。人不能靠此律法而得救 恩。 第六條 因此,為那自然之光和律法所不能行的事,神便借著聖靈的工作 ,借著聖道,或使人和好的服事完成了;這道就是有關彌賽亞的 佳音,借此神樂意拯救在舊新約之下相信的人。 第七條 神旨意的奧秘只對舊約之下少數的人顯明,在新約中(不論人與 人之間的區分)卻將瓷自己啟示給許多人。這種安排的原因,不 在于一個民族比另外一個民族更優越,也不在于他們更善于利用 自然之光,乃完全由于神出于主權的美意和白白賜予的愛。因此 那些雖然不配,反有缺欠,卻領受了如此偉大、如此恩慈的祝福 的人,應當用謙虛與感恩的心承認這福分,要同使徒去贊美,不 要存著好奇心去窺探神對別人審判的嚴厲和公義,說神未有施恩 給他們。 第八條 凡蒙福音所召的人,都是真實被召的;因為神在瓷的話語中,極 誠懇地真實宣布了什麼是瓷所悅納的,即一切蒙召者,都接受邀 請。此外,瓷誠懇地應許,將永生和安息賜給凡到瓷面前而相信 的人。 第九條 那些凡蒙福音所召的人,若拒絕前來,悔改歸主,錯處不在福音 ,也不在于福音中所提供的基督,也不在于那用福音召人並賜各 種恩給他們的神。錯處乃在于他們自己,其中有些人蒙召時,不 顧他們的危險,拒絕生命之道;其他的人,雖然接受,卻不容這 道在他們的心中留下永久的印象;因此他們的喜樂既從暫時的信 心而生,不久即消失,他們便跌倒了;還有些人因憂慮和今世的 快樂把這道的種子給擠住了,不能結實 我們的救主在撒種的 比喻中已經教導了(太十三章)。 第十條 但其他被福音所召的人,順服此召,悔改歸主,這並非在于人自 由意志的適當運用,借此使他們比別人出人頭地,使他們有足以 相信歸主的同樣恩典,如伯拉糾派驕傲的異端所主張的;乃完全 在于神,瓷既從永遠在基督里揀選了屬瓷的人,就使他們相信並 悔改,把他們從黑暗權勢中拯救出來,又把他們遷到瓷愛子的國 里,使他們可以贊美那召他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,並不 以自己夸口,乃指著主夸口,這是照著使徒在各方面所作的見証。 第十一條 但當神在選民里面成就瓷的美意,或在他們心內成就真正的改變 時,瓷不僅使福音在外表上傳給他們,並用聖靈大大光照他們的 心,使他們正確了解並分辨神屬靈的事,乃用聖靈使人重生的效 能,滲透那人的心底,打開並軟化已經關閉而剛硬的心扉,並使 那未受割禮的心受割禮,把新性情注入他已死的意志,瓷使之復 蘇,使之從邪惡的、悖逆的、倔強的,變為善良的、順服的、溫 柔的,使之活潑強健,好像一棵樹,結出善行的果子。 第十二條 這就是聖經所最稱贊的重生,並名之為新創造,從死人中復活, 也就是神在我們里面不借著我們幫助而產生的生命。但這新生命 並不僅由福音外部的宣傳,道德的勸勉所產生的,也不是在神成 就了瓷的部分以后,人是否重生歸主,還是以人的能力為定;顯 然地這乃是超自然之工,是極有能力,同時也是極其可喜悅的、 驚人的、神秘的、不可言喻的;其功效並不次于創造與復活,正 如那受此工之主的靈所感動聖經的著者所宣布的;所以凡在心中 有神這樣奇妙運行的人,是確定、無誤、有效地重生了,並且實 在相信。因此,這被更新了的意志,不僅被神所激動、影響,而 且因此影響成為自動的了。由此,也可以說人由于所接受的恩典 ,自己相信悔改了。 第十三條 這種運行的方式,信徒在今生是不能完全領悟的。雖然如此,他 們只要知道並經驗靠神的這種恩典,能以心里相信並愛他們的救 主,便覺得心中安息與滿意了。 第十四條 因此,信心被認為是神的恩賜,並不是因為它是由神向人提出的 ,而任憑人取舍;乃是實在由神所賜給、所呼出、所注入給人的 ;這也不是因為神將相信的能力賜給人,然后期望人運用自己的 自由意志,去同意得救的條件,並實際相信基督;乃是因為那使 人立志行事的,甚至在眾人里面行作萬事的主,產生相信的意志 ,也產生相信的行動。 第十五條 神沒有義務要將這恩典賜給任何人;因為人沒有先給瓷作為償還 的根基,怎能叫神償還呢?不是的,人除了罪惡和虛偽之外,別 無所有。因此,領受神恩典的人應當永遠感謝神。凡領受者,或 是完全不顧這些屬靈的恩賜,而對自己的情況感到滿足;或是未 想到自己的危險,而空夸自己所沒有的。至于那些在外表上承認 信仰的,而又過正常生活的人,我們必要按照使徒的榜樣,盡最 大的善意去談到他們,判斷他們,因為我們不知道人心底中的隱 秘。至于尚未蒙召的人,我們就應當為他們向神禱告,瓷是使無 變有的。我們萬不可以高傲的態度對待他們,就好像那使我們與 人不同的,乃是我們自己一樣。 第十六條 但人由于墮落並未停止為受造者,他有悟性有意志,使全人類墮 落的罪並未剝奪他的人性,乃是把墮落與屬靈的死亡帶給了他; 所以這重生之恩並未把人看作毫無知覺的木石,也未將他們的意 志與屬性奪去,亦未對之施以強迫;乃在屬靈方面蘇醒之、醫治 之、改正之,同時用甜蜜的、大有能力的方法使之折服;從前在 那里有肉體的悖逆橫行,如今在那里有甘願和誠懇的心靈順服開 始掌權,這順服使我們的意志得到真正屬靈的恢復與自由。因此 ,除非那可佩服的,行作各樣善事的主,在我們里面動了工,人 不能憑自己的自由意志希望從墮落中復原,他因妄用自由意志, 從無辜的境況自陷于毀滅中。 第十七條 正如神借其全能的運行(工作)延續並支持我們的生命,並不排 除,而反需用方法,借此神本著瓷無限恩慈與善良來運用瓷的影 響,以上所述神用以使我們重生的超自然方法,也不排除,或推 翻福音的用途,這福音就是全智的神命定作為重生的種子與靈糧 。因此,眾使徒以及繼承他們的眾教師,將神的這項恩典虔誠地 教導人,為要榮耀神,抑制一切驕傲,同時卻並不忽略用福音聖 潔的教訓,來遵行聖道、聖禮與管教;所以,直至今日,無論是 施教的,或是受教的,決不可在教會中試探上帝,將瓷樂意密切 配合的分開。因為恩典是借勸勉所賜的;我們越甘願履行本分, 神的這福分往往就越顯著地在我們里面運行,而瓷的工作就更直 接地被推進了;各樣的方法,以及拯救的效果的一切榮耀,惟獨 永遠屬于神。阿們。 我們既已解說此真實的教義,總會就拒絕以下的錯謬: 一、有些人教導說:不可說原罪本身足以令全人類被定罪, 或應受暫時的與永遠的刑罰。因這與使徒保羅相反,他說:“這 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;于是死就臨到眾人 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”(羅五12)。又說: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 而定罪”(羅五16)。又說:“罪的工價乃是死”(羅六23)。 二、有些人教導說:屬靈的恩賜,或如善良、聖潔、公義美 德,當人最初受造時並不屬于人的意志,因此當這些墮落時不能 與人分離。這說法與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24節所描述的神之 形象相沖突;那里說,神的形象包括仁義和聖潔,這當然是屬于 意志的。 三、有人教導說:在屬靈的死上,屬靈的恩賜並未與人的意 志分離,因為意志的本身向來未敗壞,只不過是受到悟性的昏暗 與情感不協調的影響而已;這些影響既除,意志就可以按其自然 能力而活動,那就是說,意志本身可以意願與揀選,或不意願與 不揀選,可以介紹給他各樣為善的方式。這是一種新說法與錯謬 ,企圖高抬自由意志的能力,與先知的聲稱相反:“人心比萬物 都詭詐,壞到極處”(耶十七9);也與傳統保羅的話相沖突:“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,放縱肉體的私欲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 喜好的去行”(弗二3)。 四、有人教導說:未重生之人並未真正地或完全地死在罪中 ,也並非完全沒有行屬靈之善的能力,但他仍能飢渴慕義而生活 ,並能獻上令神喜悅的憂傷痛悔與祭。這明明與聖經的見証相沖 突。“你們已經死在過犯罪惡之中”(弗二1-5);“人終日所思 想的盡都是惡”(創六5)。“人從小時心里懷著惡念”(創八21)。 此外,又飢又渴想脫離愁苦而求生活勝利,並向神獻上痛悔 之心的祭物,乃是特別屬于重生蒙召得福之人。“神啊!求你為 我造清潔的心,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靈”(詩五十一10)。“ 那時,你必喜愛公義的祭和燔祭,並全牲的燔祭;那時,人必將 公牛獻在你壇上”(詩五十一19)。“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!因 為他們必得飽足”(太五6)。 五、有些人教導說:敗壞屬血氣的人,能運用普通的恩典( 借此他們了解自然之光),雖然這恩賜在墮落后離開,他們能逐 漸地借善于運用更大的恩賜,即福音的或拯救之恩而得救。如此 在神那方面表明瓷願意將基督啟示給萬人,因為瓷將充分地、有 效地使人歸正的方法賜給人。由于歷世代的經驗以及聖經証明以 上所說為不真實,“瓷將瓷的道指示雅各,將瓷的律例典章指示 以色列。別國瓷都沒有這樣待過;至于瓷的典章,他們向來沒有 知道”(詩一四七19-20)。“瓷在從前的世代,任憑萬國各行 其道”(徒十四16)。 又說:“聖靈既然禁止他們(保羅和他的同工)在亞西亞講道, 他們就經過弗呂家,加拉太一帶地方。到了每西亞的邊界,他們 想要往庇推尼去,耶穌的靈卻不許”(徒十六6-7)。 六、有些人教導說:在人真正歸主上,並沒有神新的、有能 力的或恩賜注入在人的意志里,因此,我們首先借以改宗的信心 ,並因此我們稱為信徒的,並不是由神而來的特性或恩賜,乃只 是人的作為,不可以稱之為恩賜,除了得此信的能力這方面。這 與聖經相反,因為聖經說,神將信心的新性,順服以及愛心注入 在我們的心中:“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里面,寫在他們心上 ”(耶卅一33)。又:“我要將水澆灌口渴的人,將河澆灌干旱 之地,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的后裔,將我的福澆灌你的子孫”( 賽四十四3)。又:“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,將神的愛澆灌在我 們心里”(羅五5)。這也與教會向來所施行的相反;先知如此祈 禱說:“求你使我回轉,我便回轉”(耶卅一18)。 七、有些人教導說:我們借此歸向神的恩只不過是一種溫和的勸勉, 或(如別人所說的)說這是在人的轉變上非常的運行方式,此種運 作的方式包括勸勉,與人的性情非常吻合。為什麼這種勸勉之恩不 能單獨使屬血氣的人變為屬靈的人;誠然,若沒有這勸勉的方法, 就是神也不知叫人生出意志上的同意;神借以勝過撒但工作的能力 乃在于此,神所應許的乃是永遠福氣,而撒但所應許的只不過是暫 時的。這乃是伯拉糾派的思想,與全部聖經相沖突,此外,聖經在 以西結書中還教導聖靈在轉變之人的心中用更有力、更屬神的方法 作工:“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,將新靈放在你們里面。又從你 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,賜給你們肉心”(結卅六26)。 八、有些人教導說:神在重生人上,並不用瓷無所不能的力量去 用力地、無誤地折服人的意志而相信並歸正;但是神用以改變人 所用一切恩典之工,人還是可以扺擋神與聖靈,當神想要人重生 時,而那人往往扺抗而完全拒絕重生,因此一個人得重生與否, 還在乎人。這種說法不是別的,簡直就是否認神的恩典在我們的 悔改歸正上的有效性,以及叫全能神的工作服從于人的意志,是 與使徒保羅的教訓相反的,他說:“知道瓷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 的能力,是何等浩大”(弗一19)。又說:“又用大能成就你們 一切所羡慕的良善”(帖后一11)。彼得說:“神的神能已將一 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”(彼后一3)。 九、有些人教導說:恩典與自由意志都是一部分的原因,二者加 起來開始了人的悔改歸正,在次序上說恩典不能在意志工作之前; 那意思是說,神不能有效地幫助人的意志去歸向神,除非人的意 志開始行動決定如此作。古代教會很早以前就定伯拉糾派此教訓 的罪,按照使徒保羅的話:“據此看來,這不在乎那定意的,也 不在乎那奔跑的,只在乎發憐憫的神”(羅九16)。照樣他又說: “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?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”(林前四7)。 又說:“因為你們立志行事,都是神在你們心里運行,為要成就 的美意”(腓二13)。 第五項教義 聖徒的堅守(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) 第一條 按神旨意蒙召與瓷的兒子,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有相交,並蒙聖靈 重生的人,他也從今世罪惡的統治與奴役中拯救出來;雖然當他 們還在世上的時候,不能救他們完全脫離罪身和肉體的軟弱。 第二條 因此就生出每天所犯的軟弱之罪,從此在聖徒最好的善行上附帶 著污點;要使他們時常在神面前謙卑,並飛奔到被釘十字架的基 督那里避難;用祈禱的心以及聖潔敬虔的操練多多治死肉體,並 向著完全的標竿努力前進,直到至終脫離肉身的死亡,他們就在 天上與神的羔羊一同作王。 第三條 由于住在里面殘余的罪,以及罪惡與世界的引誘,那些悔改歸主 的人,如果要靠自己的力量,就不能在恩典的境況中恆忍。但是 神是信實的,瓷既賜恩給他們,以恩慈堅固他們,並以大能保守 他們,直到末了。 第四條 雖然說肉體的軟弱不能勝過神的大能,瓷能堅固並保守真信徒在 恩典的境況中;可是,悔改歸主者並不時常受神的靈感動,而有 時在特殊情況下犯罪,離開神恩典的引導,受肉體私欲引誘而順 從肉體;因此,他們必須時常儆醒祈禱,免得入了迷惑。當他們 忽略這些事的時候,不僅有被撒但、世界與肉體誘入大而且惡之 危險中,而且有時因神公義的許可而實際陷入這些邪惡之中。這 由大衛、彼得可悲的墮落,以及聖經所描述的其他聖徒所顯示出 來了。 第五條 雖然他們因此類的罪,大大地干犯了神,負擔致死的罪債,叫聖 靈擔憂,不能再發揮信心,嚴重地傷害自己的良心,有時失去了 神的恩寵,可是一旦他們以嚴肅悔改的心歸回正道,神如慈父的 面光才再照耀著他們。 第六條 但是滿有憐憫的神,按照瓷不變的揀選旨意,甚至當瓷自己的子 民陷于悲慘的墮落中,瓷也沒有完全收回聖靈;也不讓他們進行 到喪失兒子名分之恩,以及稱義的地位,或犯以至于死的罪;不 害他們完全被棄,自陷于永遠的滅亡中。 第七條 因為首先在這些墮落中,瓷在他們里面保守那不能朽壞的重生種 子不致敗壞,或完全喪失;再者,用瓷的道和靈重新使他們真正 悔改,誠懇為罪憂傷,使他們靠中保之血尋求並得到罪的赦免, 可以再經歷到和好之神的眷愛,借著信心贊美瓷的憐憫,並從此 以后懷著恐懼戰兢,更殷勤地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。 第八條 這樣,他們之所以不至完全從信仰與恩典中墮落,也不至繼續退 后,終至滅亡的原因,不在于他們自己的功德或力量,乃在于神 白白的憐憫。論到他們自己,不僅有滅亡的可能,而且是必然的 ;但在神那方面說,滅亡是決不可能的,因為瓷的旨意不能改變 ,瓷的應許不能落空,按瓷旨意的選召不能撤回,基督的功德、 代求與保守不能失效,聖靈的印証也不能受挫或作廢。 第九條 論到選民這種終必得救的恆忍,以及他們在信上的堅忍不拔,真 信徒按照他們信心的程度,能夠而的確得到確據;借此他們確實 知道,自己要繼續在教會中作一真實而活潑的肢體,經歷罪的赦 免,並至終承受永生。 第十條 然而,這確知並非與聖經相沖突,或在聖經以外的特殊啟示所產 生的,乃是從為了安慰我們在瓷話語中所豐富啟示的,相信神的 應許而來的;是出于聖靈與我們的心同作見証我們是神的兒女( 羅八16);最后是出自一個要保守無虧的良心,並行各種善事真 摯和聖潔的願望。假如神的選民缺乏這種至終得勝的堅定安慰, 以及永遠得榮的這種確切憑據,他們就算比眾人更可憐。 第十一條 聖經更証明信徒在今生要與各種屬肉體的疑惑爭斗,並且在極惡 劣的試探之下,他們不常常感覺到這種信仰的完全確知,與堅忍 的把握。但那慈愛的父神不叫他們受試探過于所能受的,在受試 探的時候,總要給他們開一條出路,叫他們能忍受得住 (林前十13);並且借聖靈感動他們,使他們再有堅忍的確據。 第十二條 然而,此堅守的確實性決不刺激信徒驕傲的態度,或使他們有屬 肉體的安全感;相反地,卻使信徒謙卑,如兒女般尊敬,真正虔 誠,在患難中忍耐,熱心祈禱,在苦難中恆忍,見証真理,並以 神為堅實喜樂的根源。所以,人一想到這恩惠,就應當激起嚴肅 的、立即的感恩行動並行善,正如聖經的見証和眾聖徒的榜樣所 表現的。 第十三條 那些從退后而轉回,重新得到堅守確據的人,也不至于生出放縱 ,或不虔,反倒使他們更留心並更渴望謹守主道,這道就是主已 命定,叫行在其中的人可以持守堅忍的憑據,免得有人濫用神慈 父般的仁慈,神便收回瓷的慈容,瞻仰這慈容對敬虔信徒來說, 比生命更寶貴;若被收回就比死亡更痛苦,結果他們便陷入良心 更愁苦的折磨中。 第十四條 神既已樂意用福音的傳講,在我們里面開始了這恩典之工,瓷就 用聽道、讀經、默想其中的道,並借著勸勉、警告與應許,以及 聖禮的運用,在我們里面保守、繼續並完成此工。 第十五條 此聖徒蒙保守和確據的教義,是屬血肉之心所不能理解的,就是 神為瓷名的榮耀,並安慰敬虔之人的心,而在聖經中極其豐富地 啟示了,又印在信徒的心上。為撒但所痛恨,為世界所嘲笑,為 無知和假冒為善者所妄用,為異端分子所反對;但基督的新婦總 是最喜愛它,保衛它,以之為無價之寶;而那位勝過一切計謀和 權能的神要使她繼續此行為,一直到底。願尊貴、榮耀歸給獨一 的神,聖父、聖子與聖靈,直到永遠。阿們。 真實教義既經解釋,總會就反對以下的錯謬: 一、有人教導說:真信徒的恆忍並非揀選的果實,或因基督 之死所得到神的恩賜,乃是新約的條件,就是人在決定他蒙選與 稱義前,所必須借自由意志所履行。因為聖經証明此恆忍乃是出 自揀選,因基督的死、復活與代求所賜給選民的:“惟有蒙揀選 的人得著了,其余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”(羅十一7)。照樣:“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舍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瓷一 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?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為 義了。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里復 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 絕呢”(羅八32-35)? 二、有人教導說:神的確賜給信徒充分的能力去恆忍,如果 他要履行此本分,就能在他里面恆忍這些;但雖然一切在信心上 必須恆忍的,就是神用以保守信心的,也必須看人的意志願意不 願意去恆忍。此觀念含有伯拉糾主義,雖然是使人得到自由,但 卻剝奪了神的尊榮,與福音派一致的用意相沖突;福音派除去一 切人為的夸口,而將一切的頌贊唯獨歸給神的憐憫和恩典。這也 與使徒保羅相反,他說:“瓷也必堅固你們到底,叫你們在我們 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”(林前一8)。 三、有人教導說:真正重生的信徒,不但能從稱義的信心中 墮落,同樣也能完全從恩典與救恩中墮落,而永遠滅亡。這種觀 念使恩典、稱義、重生並繼續蒙基督保守毫無能力,明明與使徒 保羅的話相沖突:“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。 ……我們既靠著瓷的血稱義,就更要借著瓷免去神的忿怒”(羅 五8-9)。也與使徒約翰的話相違:“凡從神生的,就不犯罪, 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;他也不能犯罪,因他是由神生的”(約壹三9)。 也與耶穌基督的話相沖突:“我又賜給他們永生;他們永不滅亡 ,誰也不能從我手里把他們奪去。我父把羊賜給我,瓷比萬有都 大,誰也不能從我父手里把他們奪去”(約十28-29)。 四、有人教導說:得蒙重生的真信徒能犯以至于死的罪,甚 或扺擋聖靈。這使徒約翰既在約翰一書五章16節與17節說到那些 犯了至于死的罪的,不當為他們祈求之后,他立刻在18節說:“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,必不犯罪(即上面所說的那種罪),從神 生的,必保守自己,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”(約壹五18)。 五、有人教導說:在今生若沒有特殊的啟示,我們就不會有 將來蒙保守的把握。因為這種教訓,真信徒在今生的真正安慰就 給剝奪無遺了,而且天主教的懷疑又被介紹到教會中來了,而聖 經時常確論此種確據,並非從特殊的啟示,乃是從神兒女的一般 表顯,並從神的應許中得此確論。所以使徒保羅特別說:“受造 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,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 里的”(羅八39)。使徒約翰說:“遵守神命令的,就住在神里 面,神也住在他里面。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里面,是因瓷所 賜給我們的聖靈”(約壹三24)。 六、有人教導說:恆忍與得救把握的教義,就其本身性質來 說,乃是使人怠惰之主因,也是對敬虔、良好道德、祈禱,以及 其他聖潔行為是有害的,相對的也是值得懷疑的。這表明他們不 知道神恩典的大能,以及聖靈在聖徒里面的工作。並且他們與使 徒約翰相反,約翰在他的第一書信中明明教導與以上相反的事: “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; 但我們知道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瓷,因為必得見瓷的真體。 凡向瓷有這指望的,就潔凈自己,像瓷潔凈一樣”(約壹三2- 3)。此外,這些似乎與舊新約聖徒的例子相沖突--雖然他們知道 他們蒙保守與救恩,但仍時常祈禱以及其它敬虔上 的操揀。 七、有人教導說:那些暫時相信之人的信心與稱義和得救的 信心,除了時間之外,並無分別。說這話是不對的,因為基督自 己在馬太福音十三章20節,路加福音八章13節與別處,在此時間 之外,又明明地說到,在那些暫時相信的人與真信徒之間有三種 不同,瓷說前者種子落在土淺石頭地上,但后者落在好土或心里 ,前者無根,但后者有穩固的根;前者無果子,但后者必然結出 不同數量的果子。 八、有人教導說:一個人失掉了頭一次重生之后,往往再能 重生一次,這並沒有什麼荒唐之處。這教訓與神不能朽壞借以重 生的種子是相沖突的,與使徒彼得的見証相反:“你們蒙了重生 ,不是由于能壞的種子,乃是由于不能壞的種子”(彼前一23)? 九、有人教導說:基督未曾禱告說信徒要在信上一直堅固。 他們說這話是與基督相反,瓷說:“我已經為你(西門)祈求, 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”(路廿二32);使徒約翰說,基督不但為 使徒們祈求,也為那些因使徒的話而相信的人祈求:“聖父啊, 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(約十七11)”;又說:“我不 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,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,我不但為這 些人祈求,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”(約十七15、20)。 結論 以上乃有關在比利時教會中爭辯的五條款之純正教義,最清 楚、簡明、坦誠的聲明;並附帶錯謬的反駁,此錯謬曾困擾教會 為時已久。此教義經總會由聖經中提出,又與改革宗教會信條一 致。因此,可以清楚看見,有些存心不良之輩,已經違犯一切真 理、公平與愛心,企圖公開教唆以下諸點? "有關預定之改革宗教會的教義,以及附加各點,由其特征 與傾向看來,領導人偏離敬虔與信仰;是由肉體與魔鬼所主使的 麻醉劑,撒但的據點,準備攻擊各人;從此傷害多人,用失望與 安全的火箭致命地打擊多人;此教義使神成為罪惡、不公、暴虐 與假冒之源;不是別的,乃混入斯多亞派、陰陽教與宗教自由派 等等毒素;使人得到肉體上的安全,因為他們被勸導說,沒有任 何事可以阻擋選民的救恩,讓他們任意而行;因此,他們可以犯 各樣的大罪而不懼怕;如果被遺棄之人,若真正履行聖徒各項工 作,他們的順服對他們的得救上,也絲毫無用;同時這教義還教 導說,神本著瓷武斷的旨意,一點不考慮到任何罪,已經預定了 世界大多數的人永遠滅亡,並且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而創造他們; 同樣,在此旨意中,揀選乃信心與善行之源,遺棄乃不信與邪惡 之因,許多信者之子女,無辜地從他們母親的懷中被奪去,殘暴 地被拋置在地獄中;所以,在他們洗禮時所受的洗與教會的祈禱 ,對他們毫無益處。”以及其他許多類似的事情,改革宗教會不 但不加以承認,反而極端的加以拒絕。 因此,本多特總會,奉主的名召聚一切求告救主耶穌基督之 名的人,來判斷改革宗教會的信仰,並非根據從各方面收集的毀 謗,也不是根據幾位古今的教師所發表的個人意見,這些往往出 自不誠實的引証,或牽強附會與他們的原意不合;乃是根據教會 本身公開的承認,並根據正統信仰的聲明,並經由全體總會各會 員一致的同意而批準。此外,總會鄭重警告誣毀者要想到,為了 作假見証,扺擋如此眾多教會的信認,為了傷害軟弱弟兄的良心 ,並為努力使真實信者的社團受到懷疑,有神可怕的刑罰在等候 著他們。最后,本總會勸勉在基督福音中的眾弟兄,要在大學與 教會中處理此教義上愈發敬虔;為了榮耀神的名,造就信徒聖潔 生活,並安慰在患難中的人,在講論與著述中要指導他們,要根 據信仰的比喻,用聖經來規范他們,不僅規范他們的情緒,也要 規范他們的言語,免除一切與聖經真義不符的詞句;並為了那傲 慢的詭辯者無情的攻擊,或甚至說改革宗教會之教義的壞話,提 出公正的辯詞。 願主耶穌基督,坐在天父右邊的神的兒子,將諸般的恩賜賜 給人,用真理使他們成聖,把那些錯謬的人帶到真理面前,封閉 那些毀謗真道者的口,以智慧和分辨的靈堅固真道信實的牧者, 使他們一切的講論都歸榮耀于神,並造就聽者。阿們。